2023年8月2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于推動加快建設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示范區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和《自治區宗教事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日前,自治區黨委統戰部、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工作委員會、自治區民委(宗教局)負責人就《決定》《條例》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簡要介紹一下《決定》和《條例》的起草背景和過程?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民族宗教工作,強調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自治區黨委堅持“總書記怎么說、我們就怎么做”,從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錨定寧夏民族地區、宗教工作重點省區定位,在自治區第十三次黨代會上鮮明提出“加快建設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示范區”的目標任務,強調依法加強宗教事務治理,有力有效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
2023年4月,成立由人大常委會分管領導為組長的工作專班,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梳理總結我區民族工作實踐經驗,學習借鑒外省區有效做法,開展《決定(草案)》起草工作。5月,召開座談會聽取部分市、縣(區)以及人大代表意見建議。7月,書面征求區直有關部門意見建議,反復修改完善,形成了《決定(草案)》。8月2日,自治區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1月,成立由人大、政府分管領導為“雙組長”的工作專班,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論述,全面梳理總結我區宗教工作經驗做法,扎實推進《條例(草案)》調研起草工作。廣泛征求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及信教群眾意見建議,并征求了各市、縣(區)、區直有關部門、基層立法聯系點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5月,自治區司法廳進行合法性審查,自治區黨委統戰部專題研究,形成了《條例(草案)》。5月15日,自治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了《條例(草案)》,并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5月24日,自治區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會后,通過網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深入區內外開展立法調研,研究提出修改建議。8月2日,自治區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條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問:《決定》包含了哪些主要內容?
答:《決定》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堅持黨對民族工作的全面領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緊扣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是民族地區各項工作的主線,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建設,推動各民族共同走向社會主義現代化,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明確各級人大、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群團組織的職責任務,著力在促進民族關系和諧、維護民族團結和睦上作出示范,在構建“六共”格局、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作出示范,在創建“5585”模式、推動共同體建設有形有感有效上作出示范,在探索創建工作評價標準、構建中華民族共同體指標體系上作出示范,在完善政策法規制度、建立常態化長效化機制上作出示范。
問:《條例》包含了哪些主要內容?
答:《條例》共10章76條,分為總則、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宗教活動、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管理、宗教財產、服務與監督、法律責任、附則。主要內容有:一是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建立健全宗教事務管理體制機制,明確宗教事務治理格局、縣鄉村工作職責和鄉村兩級責任。二是明確宗教團體的職能以及宗教團體應當由宗教事務部門審核的事項和應當報告事項范圍。三是對宗教活動場所的籌備設立、登記、變更、注銷及其新建建筑物和改建、擴建、異地重建等事項作出了規定。四是加強宗教教職人員管理,對教職人員的產生、擔任主要教職、跨區域從事教務活動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五是加強宗教活動管理,對常規宗教活動、大型宗教活動、其他宗教活動實行分類管理。六是加強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管理,明確網絡平臺職責、網上開展涉宗教內容活動的禁止性事項。七是對宗教活動場所財產保護、財務管理等作出規定。八是對宗教活動場所未按照規定成立管理組織或者管理組織不符合要求等,補充設定了行政處罰事項。
問:如何貫徹《決定》和《條例》?
答:《決定》和《條例》對推動加快建設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示范區、進一步規范宗教事務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必須不折不扣地抓好貫徹落實。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各級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把學習宣傳貫徹《決定》和《條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研究提出具體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執行落實、督查考核、評估反饋“閉環”機制,確保能落地見實效。二是加大宣傳培訓。大力宣傳和解讀《決定》和《條例》,突出重點抓好黨政干部、宗教教職人員、宗教學研究人員專題培訓,幫助掌握精神實質和主要內容。統籌用好主流媒體和新興媒體等各類資源,立體化全方位宣傳《決定》和《條例》,擴大覆蓋面和知曉度。三是推動任務落實。結合主題教育和“四防”常態化督查,推進實施《決定》和《條例》,引導各族干部群眾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進一步規范宗教事務管理,解決民族宗教領域重點難點問題,完善長效治理機制,不斷提高黨政干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